王女士在2019年是和愛人前往沈陽市某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,但卻被告知自己已經于2001年被結婚了,登記上的丈夫是在境外的洪某,王女士也感覺到很震驚,自己并不認識洪某,于是當即報了警。

民警出警之后,告知王女士出現這種情況應該找去民政部門將婚姻登記撤銷,王女士便前往民政部門反映這種情況,在涉外婚姻登記處將自己婚姻登記檔案調出,發現在婚姻檔案當中存儲的照片并不是自己的照片,而是其他人利用自己身份信息做出的婚姻登記。
民政部門表示,因為政策發生了變更,目前無法將婚姻記錄撤銷,建議王女士前往法院去提起行政訴訟。因為在信息登記上顯示的自己是已婚狀態,王女士也無法和自己的丈夫去辦理結婚登記。

王女士先向沈陽市某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但是因為訴訟期限超過了法院無法受理這個訴訟,在多方輾轉之后,王女士這一案件被移送到了鐵嶺市檢察院。
為了能夠將事情的真相最大限度的還原,辦案組在接收到王女士有關線索后第一時間調查核實,向民政局進行聯系,并且和王女士溝通了解具體的情況,對婚姻登記原件調取,前往王女士戶籍地對其婚姻狀況證明的情況實地走訪。

為了能夠得到確鑿的證據,辦案組也前往檢查技術部門尋求技術層面的支持,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尋求人臉信息比對上的技術支持,動用了多方技術力量后,對于指紋、人像、簽名作出技術鑒定,確定有冒名頂替這一事實。
鐵嶺市檢察院向民政局制發檢察建議書,建議將王女士和洪某這一不實的婚姻登記撤銷,鐵嶺市民政局也隨即將洪某和王女士之間的婚姻登記撤銷了。